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嘎达布其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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嘎达布其镇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西北部,是一个以蒙古族为主,多民族居住的边境口岸城镇。
自2004年建镇以来,嘎达布其镇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方针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开创了民族团结工作新局面。2008年,嘎达布其镇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222元,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0.72%,全镇的40%牧民参加了新型牧区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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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新模式
东乌旗嘎达布其镇针对牧区地域广阔、居住分散、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的现状,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牧民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在全镇范围内创建若干个以家庭为单位的生产互助合作小组的工作新模式。创建这种工作新模式旨在增进邻里友谊,强化牧户协作,促进资源共享,提高工作落实效率,增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号召力、战斗力和畜牧业生产综合生产力。
主要做法:根据牧区牧户居住现状和道路条件、邻里关系、牧户强弱配比等综合因素,按照集中连片的原则,将全镇799个牧户统筹划分为规模大小不同的25个小组。其中,最大的47户,最小的15户。每个小组选举一名有文化、积极向上、工作能力强、组织协调能力强、责任心强的青年牧民任组长,配备一名牧民党员做辅助工作,下派一名镇干部进行服务和业务指导。小组实行镇科级领导干部承包嘎查、环节干部挂职嘎查(副职)、普通干部承包小组的工作机制。各小组日常活动经费(油料费和会议费等)由镇里从办公经费中给予每小组每年补助500元;各嘎查根据各自情况从集体经济中补助一部分;年末,根据各小组工作情况,镇政府以“以奖代补”的形式再补助一部分,同时组织工作实绩突出的小组长外出考察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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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牧区人口
转移牧区人口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具有流动性、反复性和长期性。加快转移工作,既是保护牧民赖以生存的草原生态环境的客观需要,也是增加牧民收入的必经出路,是推进社会主义新牧区建设的必然要求。根据《锡林郭勒盟关于引导扶持牧区人口向城镇转移措施的指导意见》和《东乌旗引导扶持牧区人口向城镇转移实施意见(试行)》的要求,东乌旗嘎达布其镇立足实际,主抓“政策、培训、就业、服务”四个重点环节,采取有利措施,扎实推进牧区人口转移工作,初步实现了适龄儿童进城读书、牧区能人进城置业、青年人进城创业、老年人进城养老的目标。2007年以来,全镇累计转移牧户103户、410人,其中,就地转移106人;城镇二三产业就业242人,教育转移34人,老年人进城养老28人,牧区人口转移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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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
东乌旗嘎达布其镇荣获全国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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