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潭头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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潭头镇位居县境东北部,西毗秋扒乡,南连合峪、大清沟、赤土店乡,北依嵩县大章与洛宁陈吴乡,总面积277平方公里,镇政府所在地潭头街。海拔488.6米,距县城67公里,距洛阳市仅132公里。
镇辖26个行政村,223个村民组,3.2万口人,耕地面积2.5万亩。潭头镇交通便利,旧祖路、卢潭路横穿全境。2002年以来,组织实施村村通工程,村级道路状况得到极大改善,目前全镇26个行政村中有15个村完成水泥路硬化。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发达。
潭头由三官庙和石门出土的仰韶和龙山文化文物证明:远在五六千年前已先民聚居,明朝属嵩县临伊乡,清末民初属嵩县都御里,民国年间先后归嵩县第四区,嵩县楼关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分归栾川县第三区,秋潭区,潭头中心乡,潭头区。
1958年改为潭头乡,同年8月建潭头公社,1961年9月,改潭头公社为潭头区,1963年8月复名潭头公社,1984年废社为乡,名潭头乡,1993年12月撤乡建镇,始名潭头镇至今。1994年撤乡建镇以来,随着潭头各项事业的发展,潭头镇党委、政府先后获得了:洛阳市文明单位、洛阳市“小城镇建设”先进单位、栾川县目标考核“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综合治理等先进荣誉称号十多项。
在发展主导产业方面,紧紧围绕“企业强镇、旅游兴镇、产业富民”的总体战略,全镇上下转变思想观念,优化投资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全力抓好烟叶生产,扩大劳务输出规模,最终实现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主要措施是拉开发展层次,延长发展链条,突出抓好旅游和民营企业、农业产业化、烟叶生产、劳务输出五大发展重点,全方位提高镇域经济运行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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